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10-29 13:53:16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

在当下社会,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质量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为不断提升团队的工作质量、改进工作方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团队质量管理的目标

实现团队质量管理最稳定化、最优化

第三条、质量管理实施的时间和频次

质量管理是一个持续改进的过程,需要全体团队成员日常工作中紧紧围绕团队标准化工作即服务满意度、流程规范化、管理标准化这个中心。

第四条、团队质量管理的适用对象。

团队质量管理适用团队全体成员,团队长(或团队长指定成员)要求全体成员日常工作中严格按照团队质量管理流程、制度执行、服务满意度,并对执行的情况和服务满意度进行打分,适当给予奖励。

第五条、团队质量管理的主要内容

1.对团队成员进行质量管理方面的日常培训,树立团队成员的正确意识。

2.维护团队质量管理建设,保证团队日常工作的正常进行。

3.爱护公共卫生,营造一个舒适洁净的办公环境

4.对外来人员的接待体现阜烟特色,不卑不亢,谦和大方。

第六条、团队质量管理的要点

(一)掌握质量要求。团队成员必须熟悉本厂各项规章制度,按质量要求执行,特殊情况应上报领导决定处理办法。

(二)质量流程记录填写和维护。团队应当对于本团队负责的流程环节所应填写的工作记录,团队应当制定专人完成记录填写工作,并做好记录的整理和维护。

(三)质量指标统计、分析和评估。对于团队负责的工作质量指标,结合部门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进行定期定量化统计、分析和评估。利用每月例会,由组长主持开展质量分析改进会,根据质量目标及报表、采用鱼骨等工具,分析各周期质量情况,有负责人制订改进方案,在例会上讨论确定并实施。

(四)改善质量达标情况。对于流程执行中出现的问题和工作质量不达标的情况,团队应当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方案。必须时填写纠正预防措施通知单。

(五)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团队可以成立qc小组进行攻关或创新以达成目标或提出解决方案。qc小组定期对难题进行集中攻关,逐渐形成“人人为事,能者为师”的团队氛围。qc小组定期与团队进行技术交流,共同发现、解决问题,不断改进质量。

(六)工作质量总结。充分运用qc小组等质量管理工具团队可每半年开展一次立项对标活动,对工作进行总结,对先进团队的工作质量进行对比分析,研究差距与不足,并在工作计划中制定改进计划,并完成一篇pdca案例,促进自身工作质量的不断提高。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2

为加强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管理,规范培训行为,提高培训质量,根据交通管理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校严格按照教学大纲的内容、时间和顺序组织教学。坚持领导查课制度,校领导不定期对教员授课进行检查;理论教学和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经常检查监管教学计划实施情况;坚持随时对教练员教学情况进行检查。

二、教务处负责制定理论教学和实际驾驶操作训练实施计划,报学校分管领导审批执行。

三、教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调课,确需调课的报教务处领导批准。

四、教员按照教学任务编写教案,认真备课,耐心讲解,仔细答疑。

五、学员缺课时由任课教员补课,达不到规定学时的不准参加结业考试,不得报考驾驶证。

六、教务处凭学员理论模拟考试成绩和驾驶培训记录到交通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公安交警部门约考试,及格后安排实操训练。

七、学校认真做好驾驶培训记录和资料归档管理工作。

八、学校每季度队教练员教学情况综合考评进行教学质量排行公示,每半年对教学质量进行一次评估,写出评估报告,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逐步提高学校的教学质量与教学水平。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3

1、设置专职物资采购、保管人员。物资采购、保管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有关政策,熟记物资质量管理中的各项要求。

2、物资的采购应按照采购程序进行。提ft采购需求,编制采购计划,根据已批准的“采购计划”和“物资合格供方名单”进行采购,工程所用材料优先采用环保材料。

3、采购人员必须按照材料的采购规则,比质比价,够买的材料质优价廉、量足。

4、对于工程急需或紧缺的物资必须于“物资合格供应商名单”以外采购时,应报请项目经理批准,物资部门协助质量检验部门对样品检验合格后方可采购。同时于限定的时间内对供方按照要求进行评定。

5、对于所购进物资按产品技术要求和采购分类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据,由技术或检验部门对样品进行认可。对于A、B类产品应送试验室进行检测,对于C类产品由物资验收人员进行外观质量检验。

6、产品因生产急需来不及验证时,经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紧急放行,且做ft标识和记录。不能及时追回、更换的,不得使用紧急放行。

7、经验证不合格的物资,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8、做好采购记录,妥善保存采购全过程信息如:需用计划、采购计划、采购合同、定单及协议、产品合格证明、委托检验单、验收入库单、例外采购记录、供方评价结果、及业绩档案等。

9、做好材料的验收、建帐、立卡和物资的标识,保持仓库整齐、清洁,现场物资排放有序。

10、做好物资的发放、盘点、每月报表的编制和上报工作,对所管物资做到日清日结,帐、卡、物、金四相符。

11、各种材料的摊销要真实准确,对钢材、木材、水泥、石子、砂子五大材每月盘点壹次,结合工程进度的工程量,以材料盘点为依据,如实摊销。

12、帐务处理应做到填写齐全,字迹清楚,计量准确统壹,验收单应有采购人员、验收人员、检料发料人员签字齐全。做好材料的统计报表。

质量管理规章制度4

车间是企业内组织生产的基本单位,对保证产品质量和提高工作质量负有重要责任,车间应遵循以下管理制度:

一、深入进行"质量第一"的思想教育,发动群众开展:"产品质量信得过"和质量管理小组"活动,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

二、严格贯彻执行工艺纪律,制止违章操作,确保制造质量。

三、组织有秩序的生产,搞好文明、安全生产,保持环境卫生。

四、组织好质量自检、互检,支持专检人员的工作,共同把好质量关。车间定期召开质量分析会,不断改进质量,发生质量问题时,积极配合质量管理部门,分析研究解决。

五、掌握本车间质量状况,认真填写质量记录,落实质量奖惩制度。

六、针对车间内存在的主要质 ……此处隐藏15149个字……程项目的安全与职业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纳入建设项目预算。

第四十九条、在各类项目施工前,应做好下列工作:

一、确认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有效;

二、与施工单位签定安全管理协议,明确责任;

三、施工人员凭身份证办理公司临时出入证;

四、施工前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入公司安全教育,并有记录。

第五十条、工程设备部负责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纠正、处理施工过程中的违章行为。施工现场必须有一名专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监督。

第五十一条、施工现场不得冒险作业。对有可能造成事故的沟、口、孔、洞要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和防护措施;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照明;现场周围有用电设施的,应采取断电或保护措施后,方可施工。

第五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有切实可靠的防护措施;作业者必须有身体健康,有高空作业常识的人担任。作业者不得饮酒;严禁抛掷工具、材料;禁止两人同时在梯上作业。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况,禁止高空作业:

一、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

二、登高梯子间距大于40cm或捆-绑不牢靠的;高3米以上,无人监护的;

三、作业面下方工作人员未戴安全帽的;

四、距离普通电线一米以外;普通高压电线2.5米以外,无安全措施的;

五、天气恶劣(如风6级以上、雨雪天气等)影响施工安全的;

六、登高作业器具不全或存在安全隐患的。

第五十四条、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五十五条、严禁利用公司的管道、电杆、机电设备、生产性建筑物做吊装锚点;利用厂房预埋吊钩进行吊装时必须进行检查。

第五十六条、施工现场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

第五十七条、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必须查明原因,做好防范措施。经有关部门复查同意后,方可复工。

第十一章、危险物品安全管理

第五十八条、危险物品具有易燃易爆、腐蚀、毒害、放射等性质,在生产、运输、储存、使用过程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损坏。因此,对危险物品的生产、运输、储存、使用时应严格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管理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危险物品必须按其性质分别储存;必须有明显标识。库存量不得超过有关安全标准;库房实行双人、双锁、两本账管理。

第六十条、有毒有害物品,严禁用手直接接触;领用有毒有害物品,必须有主管部门两人签字,方可发放;使用后的废液必须严格保管,定点回收处理。

第十二章、劳动保护与职业卫生安全管理

第六十一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劳动法》、《职业病防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应确保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

第六十二条、在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时,必须同时设计、审查、严守安全卫生设施。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应参加项目的设计、审查、验收。凡不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项目,不得施工和投产。

第六十三条、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时,必须有相应的劳动保护设施,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六十四条、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六十五条、从事有毒有害作业的职工,必须穿戴和使用相应的防护有效的服装和器具。

第六十六条、在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内,不得设置休息室、更-衣室和宿舍。

第六十七条、对生产和散发有毒有害的生产设备,应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必须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备,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报请主管副总裁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第六十八条、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六十九条、做好女职工保护,要严格执行《劳动法》和女职工劳动保护有关规定。不得使用未成年人。

第十三章、伤亡事故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七十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七十一条、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七十二条、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七十三条、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生产技术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七十四条、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厂长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七十五条、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七十六条、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一、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二、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三、需要有定点医院的当时诊断证明;对于骨骼(特别是腰部骨骼)受伤者,原则上要有当时X光片诊断证明。

第七十七条、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七十八条、对于职业病的鉴定、报告和管理,要严格按《职业病防治法》、《职业病报告办法》执行。

第七十九条、发现职业病案例,要按重伤以上事故的报告程序,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第八十条、人力资源部要积极配合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做好对职业病进行调查、鉴定和处理工作。

第十四章、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八十一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一、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二、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三、在抢险救灾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八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一、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二、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三、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四、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五、根据《北京市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追究规定》和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五章、附则

第八十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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