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规章制度

时间:2024-10-30 16:05:17
合唱规章制度

合唱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合唱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合唱规章制度1

xx小学童声合唱队规章制度合唱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团成员最多的一个队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群体。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因此,为了促进合唱队发展,培养队员的综合素质,树立杨家小学良好的形象,确保合唱队的工作能够正常运作,一个切实可行的纲领是非常必要的,所以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合唱队队员的权利与义务

第一条杨家小学合唱队队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艺术团合唱队的各项活动;

(2)享受艺术团合唱队的各项荣誉;

(3)对艺术团合唱队的任何组织工作,训练工作及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4)对艺术团合唱队的负责人员的工作失误提出批评及监督。第二条杨家小学童声合唱队队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队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队荣誉;

(2)积极参加合唱队的各项活动;

(3)积极配合合唱队负责人员的安排;

(4)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合唱队的制度

1、合唱队全体队员不得随意退队,必须首先向校音乐组递交退队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队手续,方可正式退出艺术团。一旦退出,即失去艺术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艺术团团员权利。

2、在训练期间,训练的时间为每天的中午和下午的空余时间,每次训练时间为一小时左右;训练地点在三楼音乐教室。

3、本部门实行“奖惩制度”,在训练期间表现优异的、有突出贡献的可以在训练结束后予以表彰、奖励:评定标准主要以平时考勤与平时的训练组成。在训练期间请假须有杨家小学正式的请假条,请假要写清楚情况,否则不予请假,请假条交到相关人员(门岗)处,得到批准后,方可准假;合唱队全体队员在训练期间的考勤,实行上签到,签退制度。正常训练时间前十分钟为签到时间。由文艺委员组织实施,队员统一到文艺委员处签到,签退。不许弄虚作假,找人代签到或替其他人签到、迟到、早退均视为旷假,三次旷假者可取消其参加合唱比赛的资格。

4、须听从老师指挥,尊敬老师,认真完成学院安排的任务,听从指挥、服从安排、认真完成训练,如有不同意见事后可以向相关人员(主要是郭颖、宁英健老师)反映,不能使老师当众难堪。 5、各队员之间要和睦相处,杜绝发生口角、斗殴事件,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与否,违者将受到一定的处分。

6、在训练期间内,要爱护场地内的物品,如有损坏照价赔偿;不得抽烟、喝酒、吃零食等,必须保证训练场地干净、舒适,给大家一个愉悦的训练环境。

7、合唱队员要注意个人形象,训练时不得穿拖鞋、背心,说话注意文明,不得污言秽语。

8、队员要妥善保管自己的贵重物品,如有遗失概不负责,不随意拿别人的物品,养成良好的个人行为习惯和品质。

9、爱护合唱队的一切财务,参加演出人员若使用租用服装或道具,应妥善保管,并在演出后及时归还,不得拖延或不归还。

10、训练时文艺部将无偿提供一些必须物质,例如矿泉水、开水、药品等,但是队员不得浪费,要本着节约的原则。

注:合唱队人员构成:指导老师一名文艺部干事两名队长一名队员若干

合唱规章制度2

为完善合唱队管理体制、增强合唱队的协作精神,充分发挥队员的积极性、能动性,现拟定合唱队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合唱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监督队员的训练情况。

第二条、各声部长负责各声部管理,积极带领本声部队员进行发声练习,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条、队员必须遵守合唱队制度,按时参加训练、演出、维护合唱队利益。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队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排练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得交头接耳或其它动作。

第四条、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教师、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习惯。

第五条、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合唱团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条、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做退队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合唱规章制度3

为了给大家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本社团制定了以下制度:

1.团员应准时参加排练,不得迟到、早退。有特殊原因不能参加和演出,需事先向团长或老师请假。

2.团员在参加基础训练和排练中,应思想集中、演唱认真,努力达到老师提示的艺术要求。团员有艺术见解或合理建议,应课下反映,不允许当场发生争议,以免影响排练计划的进行。

3.训练时应保持排练场地卫生整洁,在社团活动期间不允许携带零食进入活动场所。

4.积极参加演出,遵守演出纪律和演出场所规章。

5.团员应当发扬团结互助精神,树立虚心、勤奋、刻苦的学习风气,不断提高各自的音乐水平和艺术修养。

6.合唱社团是一个集体,合唱不仅是学习音乐,也是一项最好的培养合作精神的活动.要求队员具有凝聚力,保声部要讲求和谐统一,要讲团结,讲互助.学会倾听他人,学会融入。

7.无特殊情况不得随意退出合唱社团。

8.每学年合唱社团都要进行考核,不合格者退出合唱社团。

9.社团的活动时间:每周星期三下午4:00至放学。

10.综上所述违反三次以上者取消优秀团员评选资格。

合唱规章制度4

为完善合唱队管理体制、增强合唱队的协作精神,充分发挥队员的积极性、能动性,现拟定合唱队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合唱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监督队员的训练情况。

第二条、各声部长负责各声部管理,积极带领本声部队员进行发声练习,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条、队员必须遵守合唱队制度,按时参加训练、演出、维护合唱队利益。

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

队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

排练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得交头接耳或其它动作。

第四条、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教师、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积极配合。

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习惯。

第五条、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合唱团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条、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做退队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合唱规章制度5

一、遵守合唱团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二、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

三、促进合唱团内各成员及声部之间的团结与协作;

四、对外积极宣传合唱团,维护合唱团的良好形象;

五、任何成员不得随意迟到、旷到,需请假者必须提前告知指导老师;

六、爱护合唱团的公共财物,维护合唱团的声誉。团员不得在排练教室吃零食、大声喧哗,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

七、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必须首先向团长递交退团申请书,经批准同意办理退团手续,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团。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合唱团团员权利;

八、对于积极参加训练,取得优异成绩的成员;给予全团通报表扬,评选为优秀团员;

九、凡不认真参加训练,干扰或破坏正常训练秩序、违反纪律的,开出团籍。

合唱规章制度6

为完善合唱队管理体制、增强合唱队的协作精神,充分发挥队员的.积极性、能动性,现拟定合唱队的管理制度如下:

第一条、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负责考勤工作,负责合唱队训练时的纪律问题,监督队员的训练情况。

第二条、各声部长负责各声部管理,积极带领本声部队员进行发声练习,协助指导教师完成训练任务。

第三条、队员必须遵守合唱队制度,按时参加训练、演出、维护合唱队利益。努力学习、刻苦训练、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请假。队员不得在排练厅内吸烟,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排练期间要集中精力,不得交头接耳或其它动作。

第四条、队员之间团结互助,与教师、合唱队行政管理人员积极配合。养成刻苦钻研,虚心求教的习惯。

第五条、应爱护教室内的公物,不随意动用室内的乐器,如有损坏照价赔偿。合唱团教室一切设备、教具,未经负责管理的教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

第六条、经过一段时间训练后,专业水平要有所的提高,没有明显提高者做退队处理。

第七条、本制度即日起生效。

合唱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一本社团被称为郑州旅游职业学院瑜伽社团,是由瑜伽爱好者组成的团体,依照规定向学院团委登记。

二本社团的工作原则是“关爱他人,扬人所长,严格管理,积极引导”。

三性质:本社团是由成立小组自发组织而成立的非盈利性组织。

四任务:

1宣传瑜伽的好处,普及瑜伽知识,提高社员的水平。

2积极发展社员,不断壮大队伍,切实为学员服务。

3尽量满足社员的正当要求,维护社员的合法权益。

4开展校际性的交流活动,加强校际间的友好往来。

五目标:立足校园,面向社会,使协会发展成为学院及郑州市都有影响力的学生组织。

六本社团受外语系团总支的直接领导,接受其全部师生的监督。

第二章

一社团设社长一名,任期二年,由全体成员直接选举产生。

二社团设副社长一名,协助社长处理协会事务,,&监督各部门情况。

三社团常设组织如下:

1财政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2宣传部:部长一名,干事二名

3外联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4组织部:部长一名,干事一名

四财政部职责:

1负责各项文件档案建置工作

2会费的收缴,各项活动的预算审核,财务帐册的编制管理。

3社团的各项财产的管理和维护。

五宣传部职责:

1负责社团各项活动的宣传活动,包括各式宣传材料(海报,宣传画等)的制作工作。

2在校内宣传社团信息提高社团的知名度等。

六外联部职责:

1与学校其他社团及社会团体之间的交流与合作等。

2负责社团在组织活动时经费的征集。

七组织部职责:

1社团各式活动的组织策划与备案。

2负责对会员进行瑜伽知识的传授。

八会长因故无法工作时,由副会长代理,至原会长任期届止。若副会长亦发生相同情况时,由各现任干部中选临时会长,临时会长任期至成员大会召开后选出新会长之日。

第三章

一会员资格:

1郑州旅游职业学院正式在籍学生。

2瑜伽运动爱好者。

3赞同社团成立原则。

4完成入会手续者:包括填写成员注册表及缴纳会费。

5注册登记经社长审核签字者。

6没有受到学校处分和不良习惯者。

二社员享有以下权利:

1优先参与协会所举办的各项活动。

2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及选举罢免权。

3享有大会中发言权,表决权。

三社团成员应尽以下义务:

1遵守本章程及各项会议议案。

2遵守训练场纪律和礼仪

3按时参加每次训练及成员大会,遵守社团纪律

4爱惜社团所有教学器材

5按时缴纳会费

四社团成员登记应于该学期开学后一个月内审核通过

五成员退出社团时应办理推社手续,社团取消成员资格或个人原因,会费不退还。

第四章会议

一社团常规会分为成员大会和干部大会两种

二成员大会于每学期初末固定召开。由社长主持,社长于学期间视实际需要或半数以上正式学员临时召开成员大会。

三成员大会须由成员半数以上出席,方得开会。

四社团干部每月固定召开一次例会,由社长主持召开,各级常设干部须参加。此外,视活动需要召开临时会议。

第五章选举罢免

一社长候选人资格如下:

1校规中明文规定社团负责人必备条件。

2社团正式成立

3具有服务热忱,有领导筹划能力者

二社长候选人产生程序如下:

1德才兼备,自愿参加竞选者

2由上任社长推荐者

3由干部三人以上联名推荐者

4由正式会员五人以上推荐者

5若无上述情况者,则于投票当日开放自由报名

三社长选举定于学年下学期末成员大会中,以不记名投票决定。

第六章经费

一社团经费来源如下:

1各成员缴纳会费

2赞助金及自由捐款者。

3其他合法收入

二社团年度总决赛应与每学期中了前制成报告提议。

三社团经费以自筹为主,会费应全部用于社团建设及其他开支,尽量节俭节约,在资源有限发挥协会效能。

第七章对外活动

一社团与其他校内外社团所举行的交流活动,联系活动,必须经过院团委审核通过。

二社团所聘请的校外指导教练及外籍教练,需经会长,副会长上报学校批准。

三社团所举行的各项活动,成员需严格听此会长,副会长项目组领导,对于不听从领导,造成后果由个人自负,协会保留追罚权利。

第八章附则

一本章程解释权归本瑜伽社所有。

二本章程自公布起实行。

合唱规章制度8

合唱是一门艺术,是艺术团成员最多的一个队伍,是一个不可分割的群体。为了促进合唱团的发展,培养队员的综合素质,树立霍城中心小学的良好形象,确保合唱团工作的正常运作,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合唱团成员的权利与义务

1、合唱团成员享受以下权利:

(1)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2)享受合唱团的各项荣誉;

(3)对合唱团的组织工作,训练计划,活动安排提出自己的意见和建议;

2、合唱团成员必须履行以下义务:

(1)遵守合唱团的组织制度和各项纪律;自觉维护合唱团的荣誉。

(2)参加合唱团的各项活动;

(3)积极配合合唱团负责人员的安排;

(4)自觉学习音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和艺术修养。

二、合唱团制度

1、凡本校四年级以上学生,爱好合唱艺术,希望加入合唱团并愿遵守合唱组章程,均可报名参加本团,经考核后,成为合唱团的成员,学习合唱及音乐知识。

2、合唱团员应自觉维护合唱团的名誉,遵守纪律,努力学习声乐知识,提高演唱水平,完成合唱团交给的任务。

3、合唱团员应积极认真参加日常的排练、演出活动,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缺席。

4、合唱团的各项活动以课余时间为主,坚持每周二次的练声和排练活动。(必要时根据情况增加排练)。

5、每学期参加1—2次的大型校内外演出活动或汇报表演。

6、爱护合唱团的公共财务,团员不得在排练教室吃零食,喧哗,应保持排练厅的干净整洁。

7、全体成员不得任意退团。退团必须首先递交退团申请书,经团长批准同意方可正式退出合唱团。一旦退出,即失去合唱团团员资格,不再享受合唱团团员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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