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28 17:45:57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7篇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7篇

在现实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餐饮服务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1

1.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食品存放隔墙、离地距离均应在10厘米以上。除冷库外的库房应有良好的通风、防潮设施。

2.建立入、出库食品登记制度。按入库时间先后分类存放,先进先出。各类食品要按品种分开存放。冷藏、冷冻的温度应分别符合冷藏和冷冻的温度范围要求。

3.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同一库房内贮存不同性质食品和物品的应区分存放区域,不同区域应有明显的标识。

4.主食、副食分区存放。各类食品按类别、品种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厘米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5.冷藏、冷冻柜应有明显区分标识,设可正确指示温度的温度计,定期除霜(不得超过1厘米)、清洁和保养,保证设施正常运转,符合相应的温度范围要求。

6.冷藏、冷冻贮存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7.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2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2、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5、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6、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7、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三、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2、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3、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处理食物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生食物后;

(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

(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

1、开始工作前;

2、上厕所后

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

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

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

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2、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2、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3、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4、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6、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六、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2、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 ……此处隐藏3821个字……>(四)负责对公司餐厅餐饮服务单位食品质量和价格的监督、检查与处罚;

(五)代表公司接受与处理员工对餐厅服务的意见、建议及投诉等。

2.员工监督权利:

(一)员工有权就餐厅卫生条件、饭菜质量、价格等方面问题提出疑问、建议、意见或投诉,并有权要求餐厅给予明确答复;

(二)在自愿推举的前提下,由员工中选举产生5名餐厅卫生监督员,由办公室定期召集监督员、餐厅经营者进行三方座谈,集中反映、处理对餐厅经营管理方面的疑问、建议及投诉。

第三章 服务要求

第四条 餐厅餐饮承包服务者须与公司签订服务协议,签约后未经公司同意,不得转包给其它经营单位,同时签订食品卫生安全责任书。

第五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遵守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部门以及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严格履行餐饮服务协议。

第六条 餐饮服务单位以服务公司广大员工为宗旨,根据公司生产运行特点与员工的需求做好餐饮服务工作。

第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科学管理,规范服务,为员工提供卫生、安全的就餐环境。公司办公室负责检查、规范其内部管理规定。

第八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保证食品质量,办公室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不定期检查、抽查,餐厅应努力增加和不断调整饭菜口味,严格成本核算,合理制定菜肴价格,文明服务。第九条 餐饮服务单位要设立投诉箱、意见薄,张贴餐厅经营情况公示单,有义务、有责任诚恳接受并及时解决员工有关饭菜质量、价格、服务态度、卫生等问题的意见、建议和投诉。

第十条 餐厅服务经营者未经公司同意,不得随意招聘餐厅工作人员,所聘人员须到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进行健康检查。

第四章 食品卫生

第十一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遵守公司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卫生防疫、工商税务等有关管理部门及公司分管部门、广大员工的指导、监督、检查与处罚。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领各种牌证,其费用由餐厅经营单位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餐饮服务单位必须接受卫生防疫等主管部门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工作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整改,并提交整改方案。如因餐厅卫生问题受到处罚,由餐厅经营单位承担,与公司无关。同时公司将酌情进行加倍罚款处理。

第五章 餐饮用具的使用

第十三条 各类餐饮用具、设备均由餐厅自行购置,并应指定专人保管,制订完善的使用条例。

第十四条 应定期对餐饮用具、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消毒处理,以确保设备的使用正常和清洁卫生。

第十五条 使用中要采取安全措施,防范事故发生,保证使用安全。

第十六条 做好设备清洁消毒工作,不得加工卫生状况不确定的物品。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餐饮服务单位各从业人员食品卫生安全职责:

(一)餐饮服务负责人(服务协议签约人)职责:

1.对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及连带责任。

2.负责制定餐厅食品卫生安全工作规章制度,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卫生工作的监督与检查。

3.负责食品卫生许可证的年检、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与食品卫生培训工作。保证卫生许可证的按时年检,做到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与上岗证。

4.负责货源采购、送配点的索证工作,不得采购无食品供应合格证供应点的食品,对食用油、肉类制品等可由公司指定采购。

5.保证食品的无毒、无害,符合应有的营养要求。具有相应的色、香、味等感官性状。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6

1、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内部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餐饮服务规章制度7

1、仓库收货前,做好食品数量、质量合格证明或检疫证明的检查验收工作。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掺杂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生产经营者提供的食品、未索证的食品不得验收入库。

2、食品和原料出入库做好登记(台帐和电子帐)、检查,做到定期清洗、消毒、换气,经常保持清洁状态,避免尘土、异物污染食品。对进库的各种食品原料,半成品应进行验收和登记;食品出库时要检查感官性状和保质期,要坚持食品先进先出原则,尽量缩短储存时间。

3、每天要对库存食品进行检查、整理。重点检查食品有无霉变、腐败变质、包装有无损坏及保质期是否到期等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向领导汇报,提出处理意见,及时处理。每月月底对仓库内食品,原材料,半成品进行盘点,并整理下个月内即将过期的物品清单(名称、数量、规格,入库日期,过期日期)交给厨房总厨,由厨房根据实际需要来使用,避免因物品长久未用过期而导致浪费。

4、食品仓库必须做到卫生、整洁、整齐、专用,食品与杂物严格分离,主食和副食分开存放,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散装食品及原料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5、库房内地面平整、硬化,保持良好通风,避免阳光直接射入,保持所需温度和湿度。要定期清扫仓库,保持仓库、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火、防盗、防投毒、防蝇、防尘、防鼠、防虫蛀、防霉变等工作。

6、库房禁止存放有毒、有害、易燃、易爆、化学类物品。禁止存放个人生活用品或临时存放其他非食品货物。

7、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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