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和解协议书

时间:2024-10-25 16:05:17
执行和解协议书(15篇)

执行和解协议书(15篇)

在当下社会,各种协议频频出现,签订协议可以约束双方履行责任。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执行和解协议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执行和解协议书1

申请执行人(下称甲方):张XX,男,汉族,XX公司职工,1967年10月23日生,云南省大理市人,住云南省大理市泰安路XX号5栋3-2-2。

被执行人(下称乙方):李XX,男,汉族,农民,1986年11月12日生,云南省大理市XX镇人,住云南省大理市XX镇XX村委会XX村XX号。

甲方与乙方为交通事故赔偿纠纷一案,经大理市人民法院(XX)XX民一初字第XXX号民事判决,判决生效后,双方自愿协商,达成和解协议,共同信守,决不反悔。

一、XX市XX区人民法院(XX)XX民一初字第X号民事判决书判令:乙方赔偿甲方因交通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XX元,并承担案件受理费XX元,诉讼保全费XX元,合计XXX元。现乙方一次性支付给甲方XXX元即案结事了,其他费用均由甲方负责,甲方完全同意,并自愿放弃不足部份。

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书时当场付清,双方不得再为此事发生纠纷。

三、本协议书经双方签字确认从签定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XXX人民法院终结本案执行程序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张XX 乙方:李XX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2

执行申请人: (下称甲方)

被申请人: (下称乙方)

被申请人: (下称丙方)

甲方诉乙方、丙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业经 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于 年 月 日作出( ) 中民初字第 号判决书、 年 月 日 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 )高民终字第 号判决书判令:乙方于判决生效后10日内偿还借款本金 万元及相应利息,丙方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案件受理费 元和财产保全费 元由乙、丙方承担。因乙、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 年 月 日向 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 市第 中级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各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乙、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还款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丙三方约定:

1、乙方确保按如下期限还清本金: 年 月 日前偿还本金 万元; 年 月 日前力争还清余额

万元。如不能按时还清,第二笔还款不少于 元,余额最迟于 年 月 日前还清。另外,案件受理费和财产保全费共计 元,也于 年 月 日前一次给付甲方。

2、乙方如能如期履行上述约定,甲方放弃其他执行请求。

3、在乙方未履行完毕上述清偿义务之前,甲方不向人民法院申请解除对乙方财产的保全措施。

三、履行和解协议的担保

1、由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对乙方按上述期限还款的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2、乙、丙方请求,由 公司为乙、丙方的清偿义务提供执行担保,并由该公司与甲方另行签订《执行担保协议》。

四、乙、丙方和 公司任何一方违反上述约定,本和解协议失效,本案各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及执行状态,自动恢复到本协议订立之日前的状态。由于违反本协议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丙方及 公司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五、本协议自丙方向甲方出具《保证函》、 公司与甲方签订《执行担保协议》以及甲、乙、丙方签署后生效。

六、本协议书一式九份。甲方、乙方、丙方、 公司各执二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3

执行和解协议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

乙方诉甲方等人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经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法院审理并作出了( )惠阳法民一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甲、乙双方在诚实信用、 公平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下,就本案的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 )惠阳法民一初字第2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为基础协商处理本案赔偿事宜。

二: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医疗费220.00元、误工费5880.00元、护理费4450.00元、交通费400.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450.00元、营养费1780.00元、鉴定费1700.00元、残疾赔偿金39465.72元、被扶养人生活费12422.37元、后续治疗费6000.00元、停车费10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00元,共计81868.09元人民币。上述款项甲方在本协议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到乙方指定的账户内。乙方放弃甲方其他应当赔偿给乙方的部分。

三:一审的诉讼费 元由乙方向曾汉钱或者惠阳惠深运输实业发展公司进行追偿。

四:本协议书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书一式二份,甲、

乙双方各存一份,各份之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生效后,甲、乙双方相互之间不得再行以任何借口、理由追究相互的经济责任和其他法律责任。

五:未尽事宜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4

甲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

乙方: 性别: 出生年月日 住址: 身份证号:

XXXX年X月XX日(农历X月XX)事件起因······事后,乙方及其家属诚心向甲方赔礼道歉,并自愿、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甲方鉴于乙方的诚意和悔过表现,对乙方的行为表示谅解,双方在自愿、合法合理、友好协商的情况下达成如下和解协议:

第一条乙方自愿赔偿甲方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等各项损失共计万元(大写:),该赔偿于本协议签订之时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二条除上述损失外,乙方自愿赔偿甲方精神抚慰金万元(大写:),该赔偿于甲方向公安机关撤销控告后或法院判决后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日后,如甲方由于乙方本案的伤害所引发的病变或后遗症等,经鉴定确为该伤害所至的,该病变或后遗症等所引发的费用或后果,继续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鉴于乙方事后能够及时赔礼道歉并积极赔偿甲方的各项损失, ……此处隐藏4494个字……p>二、上述款项在签订本协议时当场付清,甲乙双方就此事再无纠纷。同时终结本案执行程序,将乙方从因本案而列为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摘除。

三、本协议经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四、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法院执行存档一份,内容相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

20xx年9月日20xx年9月日

执行和解协议书14

执行申请人: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黄某

住所地:象山县丹东街道金声路某号

被申请人:某建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余某

住所地:奉化市锦屏街道南山北路某号

甲方诉乙方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业经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于20xx年1月24日作出(20某)甬奉民一初字第某25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于本院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给原告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款(包括水电安装款)6某599.5某元,并支付自20xx年1月起按所欠款项为基数按2%月利息计算至本判决确定履行日止的相应利息损失。二、驳回原告浙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其余诉讼请求。三、驳回反诉原告某建材有限公司的反诉诉讼请求。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本诉受理费17254元、反诉受理费某7某元,合计18某27元,由原告江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8540元负担,被告某建材有限公司9787元负担。因乙方未履行生效判决书确定的义务,甲方于XXXX年X月XX日向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现在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的主待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如下执行和解协议:

一、判决书所确定的乙方应支付甲方的执行款总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乙方对判决书确定的该给付款项义务不持异议。

二、为提高本案执行效率,甲、乙双方约定:

1、乙方名下所有的位于 处的厂房由甲方租用,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生效次日起15个工作日内撤出该厂房。

2、第1条所称“厂房”面积为 ,土地使用证字号为 ,房权证字号为 。

某、甲方租用该厂房的费用按照人民币 (大写: 整)元/月进行计算。水、电费等甲方生产经营的其他合理费用另行结算。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调整费用标准。

4、甲方有权根据实际需要对该厂房进行改装,但不得改变厂房承重结构。

5、甲方有权将该厂房转租第三人,但应提前7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转租的租金由甲方收取,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收取租金或者扰乱次承租人正常使用该厂房。

6、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厂房租用费从本协议第一条确认的执行款中抵扣,直至执行款结清。双方每季度最后五个工作日内对已支付租用费及执行款余额进行一次书面确认。

7、乙方保证在本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不对该厂房设定抵押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权利负担。

8、本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若该厂房被人民法院等任何行政、司法机关依法查封或强制拍卖,本协议即失效,甲方可书面通知乙方向甲方结清执行款余额,并赔偿由此给甲方或者次承租人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应自收到该通知5个工作日内付清执行款余额。

9、本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厂房墙面结构或基础设施发生损坏,乙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甲方对该损坏有过错的,甲方也应承担相应部分修缮费用。

某、本执行和解协议履行期间,乙方应对该厂房投保财产综合险,费用由甲方承担;发生保险事故时,乙方应及时全力进行索赔,甲方应积极予以配合。

11、本案执行款作为厂房租用费全部用尽时:

(1)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终止租用,并应在15个工作日内撤出该厂房,将厂房交还于乙方;

(2)若甲方继续租用,应于某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该意向,乙方应自收到通知某个工作日内与甲方另行签订厂房租赁合同;

(某)甲方对该厂房有优先承租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放弃优先承租权,乙方不得擅自将该厂房出租给其他第三人。

12、其他:

三、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约,均应向守约方支付本协议第一条所确认的执行款总额的某%违约金,并向守约方赔偿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四、本协议书一式五份,自签字、盖章时生效。甲方、乙方各执二份,交人民法院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时间: 时间:

执行和解协议书15

甲 方:(可选择个人或公司)身份证号:

乙 方: 身份证号:

甲方全额出资购买经营性用房,因甲方原因,购房合同及房屋产权证上购房人及产权人均登记为乙方名字“”,现甲乙双方为明确该房屋的权属及相关问题,特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房屋基本情况

1.1房屋位置:贵阳市(购房合同或产权证上准确的地址),面积: m2。

1.2(新产权证号)

第二条 房屋价款及支付情况

2.1房屋总价款:大写元(小写:元)。

2.2房款及其他费用支付情况:乙方确认该房屋总价款及其他费用已由甲方全额支付完毕,乙方没有支付与该房屋有关的任何费用。

第三条 实际购房人、实际所有人

3.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本协议所涉房屋的实际购房人为甲方,该房屋的实际所有人为甲方。

3.2乙方不得干涉甲方对房屋行使所有人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

3.3乙方不能私自处分该房屋或就该房屋主张任何权利。

3.4在甲方使用或处分该房屋的过程中如需办理相关手续时,乙方将无条件配合甲方办理。

第四条 购房合同、付款发票、产权证及其他文书的署名及权利

4.1署名:因甲方的原因,购房合同、付款发票、产权证及其他文

书的署名均为乙方名字“”。

4.2权利: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并确认乙方对该房屋不享有任何权利且不承担任何义务,该房屋的一切权利及义务均由甲方承担。

第五条 产权人变更约定

甲方可随时要求乙方将产权人名变更为甲方名字或甲方指定的其他第三人的名字,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产权变更所需税费由甲方承担。

第六条 附则

6.1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则乙方将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6.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双方亦无不同意见。

6.3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6.4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乙 方:

签约时间: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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